通用版本控制設置適用于與 IntelliJ IDEA 集成的所有版本控制系統。常規設置在 "設置" 對話框的 "版本控制" 頁上指定,包括定義需要確認的操作、后臺操作、忽略文件、問題導航和歷史深度。
⒈ 要配置常規版本控制設置,請按照下列常規步驟操作:
⒉ 打開“設置”對話框,然后單擊 "版本控制"。
⒊ 指定哪些版本控制相關的操作應該要求確認。
⒋ 指定應在后臺執行的操作。
⒌ 創建要由版本控制系統忽略的文件列表。
⒍ 配置歷史記錄緩存處理。
⒎ 定義問題導航規則,以便從簽入注釋切換到 bug 跟蹤系統中的相應問題。
您可以定義某些版本控制相關的活動只有在您確認后才能執行。需要確認的活動在 "確認設置" 頁中指定。
⒈ 在設置的版本控制節點下面,選擇確認頁面。
⒉ 在 "文件創建/刪除" 區域中,定義在 IntelliJ IDEA 中創建或刪除的文件應該如何添加到版本控制系統或從版本控制系統中刪除。可用的選項是:
① 在添加到版本控制之前顯示選項
② 默默地添加
③ 不要添加
⒊ 在 "顯示選項" 對話框中,當這些命令被調用區域時,指定要為其顯示 IntelliJ IDEA 的命令選項對話框。可用的選項是:
① 查看
② 狀態
③ 獲取最新版本
④ 更新
⑤ 撤消簽出
⒋ 通過選擇或清除相應的復選框來配置更改設置以使用更改列表:
① 指定文件的只讀狀態是否需要顯式取消。
② 指定是否需要將文件提交到存儲庫的有意義的注釋。
③ 指定是否應將未提交的更改移到其他列表。
④ 指定在提交操作失敗時是否以及如何創建列表。
您可以啟用某些版本控制相關活動的后臺執行。這些活動在 "背景設置" 頁中指定。
⒈ 在 "設置" 的 "版本控制" 節點下面,選擇 "背景" 頁。
⒉ 通過選中相應的復選框來啟用后臺執行必要的操作。可以為以下操作設置后臺執行:
① 更新
② 提交
③ 查看
④ 編輯/簽出
⑤ 添加 /刪除
⑥ 還原
⑦ 史緩存處理
⑧ 檢測 "服務器上的更改" 沖突
有時您可能需要保留未版本化的某些類型的文件。這些可以是 VCS 管理文件、實用工具、備份副本等。您可以創建一個全局忽略列表,該列表將存儲在工作區文件中,并應用于所有受支持的版本控制系統。
您想要忽略的文件可以通過使用通配符的名稱模式的名稱顯式指定。要忽略一個目錄,你需要指定相對于項目根目錄的完整路徑。
Tip:如果您正在使用的版本控制系統具有自己的忽略功能,請使用版本控制集成提供的相應的本機命令。
使用 "忽略的文件設置" 頁可以列出必須從版本控制操作中排除的文件。
請注意,一旦您將文件添加到版本控制系統,忽略它將不會產生任何影響。您需要先將其從 VCS 中刪除。
Tip:您也可以使用 "版本控制" 工具窗口的 "本地更改" 選項卡中 "版本文件" 節點下新添加文件的上下文菜單上的 "忽略" 命令,在 "忽略" 列表中動態添加文件。
定義一個被忽略的文件列表
⒈ 通過執行下列操作之一打開 "忽略的文件設置" 頁:在 "設置" 對話框的 "版本控制" 節點下,單擊 "忽略文件"。在版本控制工具窗口的 "本地更改" 選項卡中,單擊 "配置忽略文件" 工具欄按鈕。將打開 "忽略的文件" 對話框。
⒉ 單擊(Alt+Insert)創建一個新條目,或選擇一個現有條目并單擊
(Enter)。該“忽略 Unversioned Files”對話框打開。
⒊ 明確指定要忽略的文件/目錄或定義文件名稱模式。執行以下操作之一:
① 選擇 "忽略指定的文件" 選項,并指定相對于項目根目錄的文件名,例如:my_folder/my_subfolder1/my_subfolder2/my_file。手動鍵入名稱或單擊瀏覽按鈕,然后在 "選擇要忽略的文件" 對話框中選擇所需的文件。
② 選擇 "忽略所有文件" 選項,并指定應忽略其內容的目錄。輸入相對于項目根目錄的名稱,例如:my_folder/my_subfolder1/,或單擊瀏覽按鈕,并在 "選擇要忽略的目錄" 對話框中選擇所需的文件夾。該規則以遞歸方式應用于指定目錄的所有子目錄。如果一個目錄有幾個子目錄,而你只想忽略其中一個目錄,那么明確指定所需的目錄,例如:my_folder/my_subfolder1/my_subfolder2/。
③ 選擇 "忽略所有文件匹配" 選項,并鍵入定義要忽略的文件名稱的模式。定義要忽略的文件的模式,請使用兩個通配符。
⒋ 根據需要創建盡可能多的條目,然后關閉對話框。
兩個字符可以用作通配符:
*:替換任何字符串。
?:替換單個字符。
例如,*.iml 將忽略所有具有 iml 擴展名的文件;*.?ml 將忽略擴展以 ml 結尾的所有文件。
您可以在 "后臺設置" 頁中配置歷史記錄緩存的處理。
⒈ 在 "設置" 的 "版本控制" 節點下面,選擇 "背景" 頁面。
⒉ 設置緩存范圍。根據您使用的版本控制系統,執行以下操作之一:
① 指定要存儲在緩存中的更改列表的最大數量。
② 指定更改列表存儲在緩存中的最大天數。
⒊ 指定希望版本控制系統刷新緩存的時間和頻率 (以分鐘為單位)。
某些設置適用于分配給整個項目或其目錄的版本控制系統。其他的則與選定的版本控制系統相關。在 "設置" 對話框的 “VCSs 節點” 下使用各自的 VCS 頁面來定義特定于VCS 的設置。
要配置特定于 VCS 的設置,請按照以下常規步驟操作:
⒈ 打開“設置”對話框,然后單擊“版本控制”。
⒉ 單擊與要配置的 VCS 相對應的頁面。
⒊ 根據需要設置選項。有關詳細信息,請參閱特定于 VCS 的版本控制設置頁面。